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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加盟商分紅被停 名創優品“競業條款”必須二選

          2019-07-30 [db:作者]

          不久前,有媒體報出名創優品即將IPO的消息,擬募集資金約10億美元,上市時間及地點未定。針對這一消息,名創優品并未遮遮掩掩,而是大方承認。

          不過就在其籌備上市之際,名創優品卻與加盟商起了沖突。

          4月2日,名創優品向一加盟商下發告知函,指出其同時經營名創優品和NǒME兩個品牌的門店,違反了競業禁止的約定,要求其在限定期限內停止違約,否則將以停止分紅的方式進行懲戒。雙方矛盾就此公開。

          有知情加盟商向記者透露,除了名創優品之外,這份合同的背后還有資方的意志在里面。

          近期,雙方矛盾升級。據記者獲取的一份《受理仲裁申請通知書》顯示,廣州仲裁委員會已經于6月25日受理了一起加盟商與名創優品關于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的仲裁申請。

          突然冒出的競業禁止條款

          事情起源于去年12月。

          2018年12月,名創優品突然要求加盟商重新簽訂以前的合同,理由是公司準備上市。但是重新簽訂的合同和原來的合同并不是同一個版本,里面增加了一條競業禁止協議。據加盟商反映,重新簽訂合同之前,名創優品并未向其告知合同條款將會更改。而基于與名創優品長期合作建立的信任,加盟商在簽訂合同之時也沒有仔細審閱合同。

          “畢竟合作了這么多年,再加上名創優品負責和我們對接的工作人員我們也很熟悉,就簽了。”房先生在收到告知函的時候一頭霧水,“直到名創優品發告知函,我們才發現合同里有‘競業禁止’這一條款。”

          家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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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在告知函中,名創優品提到,依據協議第11.1條規定,作為乙方應承擔競業禁止義務,但是經查實發現房先生在經營名創優品的同時在經營NǒME門店,該行為已經嚴重違約,要求房先生在七日內糾正違約行為,否則將停止向房先生分紅,直至糾正違約行為為止。

          雙方作為合作多年的伙伴,名創優品的這一做法讓加盟商感覺受到了“欺騙”。“以前版本的合同里并沒有涉及到這個方面。”說起這件事情,另一位加盟商章先生也顯得十分氣憤。

          更令他們不滿的是,在去年12月重新簽訂的合同中,并無明文規定加盟商不能經營某種品牌,只提到“相同或類似的任何業務”,至于何為“相同或類似”以及如何界定“相同或類似”,合同中并無明確文字說明。在他們看來,如何解釋“相同或類似”完全是名創優品說了算。

          “名創優品單方面提出來NǒME和名創優品是競品,但NǒME百分之四五十都是服裝,服裝這塊名創優品根本都沒做,我不承認NǒME和名創優品‘相同或類似’。”有加盟商這樣向記者說。

          不過對于加盟商的上述指責,名創優品方面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表示:“這個不太可能,為什么換簽合同,以及換簽的合同與以往合同相比有哪些不同,簽的時候我們肯定會說清楚,競業禁止協議也是出于保護經營數據及商業機密的考慮。”

          至于名創優品及NǒME的業務是否存在正面沖突,此前NǒME公司的公關總監鄧啟明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采訪時曾指出,NǒME與名創優品的差異:一是經營范疇不同——NǒME聚焦在家居,而名創優品更多的是主打小商品零售的概念;二是產品定價不同,NǒME的平均單價要比名創優品高;三是店鋪選址不同,NǒME店鋪主要選址在購物中心,而名創優品更多是商業街,二者有各自的輻射范圍。

          北京志霖律師事務所副主任趙占領在接受《每日經濟新聞》采訪時表示,禁止企業做出“二選一”的規定需要具備兩個條件:按照反壟斷法的規定,企業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且沒有正當理由;或者按照電商法的規定,不是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也不能逼迫加盟商或合作伙伴二選一。

          家居賣場

          名創優品方面表示:“零售行業簽競業禁止條款是很正常的,算是行業約定俗成的規矩。”

          被停止分紅的加盟商

          但也有加盟商在加盟NǒME的時候就已在嘗試規避未來可能遇到的麻煩。事實上,有的名創優品加盟商已在商場摸爬滾打十幾年甚至數十年,深諳各種商業套路。

          “當初與名創優品簽約的時候,用的是自己的名字,但是和NǒME簽約的時候,用的是別人的名字。”有加盟商向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這樣說到,之所以不愿退出NǒME是因為前期在裝修、租金方面投入太大,“名創優品一個店鋪面積約在一百多個平方米,而NǒME由于有服裝等品類,最少要到兩百平方米以上。

          盡管在前期已經做了這樣的規避工作,但該加盟商表示,沒有實質證據,僅僅是因為“懷疑”,名創優品就把他的分紅停了。據記者采訪到的數位加盟商反映,僅僅因為“懷疑”就被名創優品停止分紅的加盟商不止一家。其中有加盟商表示,自己并未從事NǒME的業務。

          “停止分紅也不告訴我們,我們主動去問,名創優品方面也沒有工作人員幫我們解決這個問題,只是給了個電話讓我們去聯系公司法務。”韓女士表示,之前并沒有像房先生那樣收到告知函。

          據韓女士介紹,她目前只經營一家名創優品門店,現在每個月要負擔八、九萬元的成本費用,包括房租、水電、人員工資等。商場租約即將到期,由于分紅停止,已經無力續租。

          另外一位加盟商宋女士遇到的情況更為糟心:“我現在手里有五家店,他們就這樣停了分紅,然后還沒個說法。”

          對于以上部分加盟商的說法,名創優品予以了否認:“溝通渠道是暢通的,如果有問題,可以通過正常的渠道交涉、解決。”

          熱鬧的賣場

          分道揚鑣,這是一個雙方都不愿意看到的結局:對于名創優品來說,上市在即。對加盟商來說,名創優品發展到現在,雖然受大環境的影響,盈利能力有所降低,但如果旗下門店經營狀況比較好,仍是一個盈利能力比較強的項目。更何況,做新項目又要重新投入資金、精力。

          “誰會跟錢過不去,除非名創優品逼得太緊了。”據房先生透露,目前,他與名創優品的糾紛已經解決,分紅也恢復正常。

          不過經過這次事件,雙方多年合作建立的信任基石已經動搖,有加盟商開始萌生退意。“合同三年一簽,到期之后,以他們這種合作方式,我們不再考慮合作,生意那么多,我不一定非得做名創優品。”韓女士說。

          而就目前情況來看,名創優品要把這個決策貫徹到底。據知情的加盟商介紹,這份合同的背后,除了名創優品本有的意向外,還有資方的意志在里面。

          去年10月,名創優品宣布與騰訊和高瓴資本簽署共計10億元的戰略投資協議,這也是名創優品自2013年創立以來第一次外部融資。據該加盟商介紹,簽署戰略協議之后,騰訊及高瓴資本各占據一名董事席位。

          (作者:宗旭   原標題:“加盟商被迫“二選一”名創優品:競業禁止是行規”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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